2015年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部署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确定全国232个试点县(市、区),长葛市为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8号)要求,为配合“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在试点期间开展了《土地流转使用权证书》颁发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颁证,作为其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权属确认依据。2017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一年,2018年12月31日“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正式结束。
我局对《土地流转使用权证书》效力做以下说明:
结合证书核发初衷,“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已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我市已暂停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土地流转地租实际给付等情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新的《土地流转使用权证书》;已颁发证书到期的自然终止;对尚未到期的相关证书,土地流转法律关系应以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该证书不再作为证明土地流转关系的有效凭证。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