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第四供水厂(二期)—净水厂辅助设施及配水工程将进行招投标程序,为确保项目招标顺利进行,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葛市第四供水厂(二期)—净水厂辅助设施及配水工程
1.2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净水厂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及配水工程。
1.3招标代理费控制价: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标准的10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供应商参与遴选需提供的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2资质证书(如有)
4.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4项目组成人员
4.5业绩
4.6信用查询记录
4.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承诺函
4.8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供应商需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7时30分,地点为长葛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办公室。
5.2本项目接受邮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邮寄时效,邮寄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截止2026年8月11日17时30分招标人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2号楼6楼长葛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陈先生,17637951988)
5.3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密封入一个封袋内,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文件或被按不响应遴选要求处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遴选办法
招标人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的业绩、项目组成人员配备、信用等进行综合对比,择优选取成交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采购人信息
遴选人:长葛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637951988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2号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