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全面学习推广“胖东来式”服务理念,提升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许昌市学习“胖东来式”服务理念实施优化营商环境“6433”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工作方案。为确保方案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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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学习“胖东来式”服务理念实施优化营商环境“65443”工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四高四争先”、许昌市“两融五城四跃升”战略部署,以市场主体、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胖东来式”服务理念为抓手,以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为重点,聚焦城市管理、住宿餐饮、城市交通、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领域,对标胖东来“关爱消费者、注重产品品质、把服务做到极致”服务理念,建立6项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在2025年年底前树立5大领域标杆、开展4个专项提升行动、打造4个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实施3项创新改革举措,带动全市以新的格局、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培育更多营商环境服务标杆,一体推进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消费环境等方面持续优化,擦亮叫响长葛“赢在长葛·商达天下”的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定规矩,建立六项负面清单
(一)严禁政策落实不到位。严禁在落实上级和长葛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制定惠企政策后不公开不落实,造成惠企政策“空转”不落地,不得变调走样落实企业提出申请的符合条件的惠企政策。
(二)严禁审批改革设障碍。严禁擅增审批事项、擅设审批门槛,拖延审批时限,变相实施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严禁对已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搞“体外循环”。
(三)严禁涉企服务搞变通。严禁对企业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得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系不服务,不得对企业诉求拒不办理、久拖不办。
(四)严禁政务服务低效能。严禁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懒政惰政、办结超时;进驻窗口人员,不得只当“收发员”“传话筒”,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
(五)严禁涉企执法滥用权。严禁搞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检查、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严禁搞“一刀切”“运动式”执法。
(六)严禁政商交往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宴请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兼职挂证取酬,违规借贷、投资入股,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不得破坏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树标杆,培育五大领域示范
(一)城市管理领域。深入开展占道经营、旅游景区及重点商超周边、公共绿地环境、公厕环境卫生、亮化照明设施、环城路及市域铁路沿线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五统一、三严禁、一规范”管理标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支持中心城区小商贩有序有度进行夜市外摆经营,破解城市管理瓶颈,打造人性化、精细化的“长葛城市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住宿餐饮领域。引导指导住宿餐饮行业学习推广“胖东来式”增值化服务,坚持“以客为本”,严守行业标准,遵守行业规范,提升服务态度和质量。关注消费者需求及困难,妥善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困扰,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收获感及满意度。监督全市住宿、餐饮行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主动告知消费规则,进行消费提醒。倡议住宿行业在旅游高峰期合理定价,不哄抬物价、房价、不欺客宰客,认真履行价格承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城市交通领域。将“安全、品质、方便、文明”的服务理念植入交通运输服务之中,以“胖东来式”服务助推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再优化。督促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规范从业人员文明行车、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督促网约车企业严把车辆准入关和人员资质关,及时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从严查处出租车不打表、故意绕道、拒载、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客运市场秩序,打造品质交通和人民满意交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市场监管领域。以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为抓手,加强市场秩序全链条监管,整体提升全市商业服务质量。聚焦“便民惠企”,营造便利准入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聚焦“夯实经营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聚焦“市场综合监管”,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强化计量市场秩序整治,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聚焦“消费环境”,依法查办一批侵害消费权益的典型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政务服务领域。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开展政务服务“1-N”(“1”是指政务服务事项,“N”是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经历的办事环节)专项行动,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探索“党务+政务+服务”融合模式,构建智慧化、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政务服务标杆。推动“一窗受理”改革,实现大厅综合窗口设置率超过85%的省定目标,让企业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四、促提升,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提升行动。台账式、清单化推动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1+3”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108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我市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在贯彻落实省、许昌市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推行一批创新改革举措、出台一批便民利企措施、实施一批改革领跑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开展数字化建设专项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智慧政务创新举措和服务模式,在政务服务工作中推行运用DeepSeek等为代表的AI人工智能技术,强化政务服务的精准性、及时性。率先推进市本级自建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四电”(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在更多业务部门间的互识应用,减少企业办事提交材料数量,提升线上办事便利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三)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提升行动。针对“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等重点领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探索实施“一业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开展“信用长葛”专项提升行动。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质量,着力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健全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有效降低严重违法失信和高频失信主体数量。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深入推进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各类无违法违规证明,大力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持续深化信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政务失信问题治理,大力宣传诚信文化,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争当“信用长葛”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优服务,打造四个特色品牌
(一)建立“政策服务员”机制。聚焦解决企业反映的“惠企政策找不到、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各单位抽选业务骨干组建政策服务员专业队伍,建立营商环境“政策服务员”工作机制。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行业协会商会微信群、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开展惠企政策宣讲;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企入户等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宣传、解读惠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落实率。(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实施“业务帮办代办员”机制。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强配齐帮办代办服务人员,明确帮办代办职责,结合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实际情况,将工程项目建设、企业注册登记、水电气通讯、医保社保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事项,纳入帮办代办服务范围,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横到边、纵到底”的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坚持靠前服务、深度介入,积极推动帮办代办窗口向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企业集中的地方延伸,创新打造帮办代办“服务驿站”,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手续和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经开区)
(三)推行“特邀监督员”机制。持续推行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机制,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等各界人士,以兼职形式担任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围绕“全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方面,沉浸式进行体验和监督,随时随地反馈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言献策。(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推行“营商环境体验员”机制。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机制,各单位组建由主要领导参与的营商环境体验员队伍,每月至少深入办事一线1次,切身体验办事流程和服务质效,精准发现问题,提出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的建议。(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重创新,实施三项改革举措
(一)全面推行“一指标一经验解决一问题”。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标省内一流、国内先进,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营商环境考评指标提升和企业群众办事问题解决,通过外出学习观摩、常态化对标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解决一批影响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的突出问题,深挖一批指标领域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形成一批改革创新制度性成果,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指标一经验解决一问题”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每年评选出5件县级优秀案例,并推荐进入市级优秀案例不少于1件,影响和带动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探索实施“微改革·微创新”。探索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急难愁盼为切入点的“微改革·微创新”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定期推出1-2批“微改革·微创新”措施,有针对性地推出一系列有温度、有深度、有特色的“微改革·微创新”举措,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培育塑造“赢在长葛·商达天下”城市营商名片。创新工作手段,拓展发挥新媒体优势,以“记者看营商”“全民优营商”为视角,围绕创新改革、品牌谋划、“陪跑、帮办”“全民体验”等方面,展示改革举措和亮点经验,讲述模范典型实干担当的生动故事,补齐政务服务短板弱项,解决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难点、执行堵点、监管盲点、体制痛点,调动各级各部门探索创新、争创一流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在长投资兴业,培育塑造独具特色的“赢在长葛·商达天下”城市营商名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各单位、各镇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行业领域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台账式推进各项任务,努力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问责。全面推行“有诉即办”,及时高效受理、转办市场主体在营商环境领域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大对恶意抹黑、损害长葛城市形象行为的整治力度,推动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三)强化经验推广。各镇(办)、市直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更大突破。工作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扩大我市一流营商环境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