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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畜产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长葛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1-09 10: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各畜牧兽医站:

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我市生猪养殖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市财政局项目资金下达我市情况,结合生猪生产工作实际,现将《长葛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葛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长葛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我市生猪养殖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303号)、《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许财预〔2020〕170号)精神,为实施好我市2020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项目任务量0.88万头。

二、补贴对象

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在全市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补贴对象为长葛市辖区内使用由政府统一采购的良种猪精液开展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猪场(户)、确定的供精单位。

三、资金来源

按照《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许财预〔2020〕170号)精神,下达长葛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35万元。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剂精液计,每剂精液补贴10元。种公猪精液须符合国家标准《猪常温精液生产与保存技术规范》(GB/T25172-2010)的有关要求。精液产品包装需加贴生猪良种补贴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精液生产日期、活力水平等技术指标。

五、补贴程序

供精单位向养殖者提供优质种猪精液,做好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长葛市畜产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供精单位提供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发放使用汇总表》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供精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材料真实性负完全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财政局根据畜产品服务中心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效凭证,及时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据实结算,可以跨年度实施,补完为止。

六、供精单位的确定

供精单位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优先选择独立建站,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设施且管理规范,种畜系谱档案齐全的站(场)作为项目供精单位;供精单位采精种公猪存栏30头以上;至少有一名获得国家资格认定的技术人员;供精单位的建设与管理符合有关要求,能够按项目区精液需求组织生产和运送,保障猪精液数量和质量。

七、加强项目管理

畜产品服务中心要加强供精单位、养殖者技术指导和服务,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宣传,做好辖区内生猪良种供精发放(站)点的监督管理,监督做好精液发放和使用记录等台账,严禁弄虚作假,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跟踪。畜产品服务中心通过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完后,做好项目工作总结。      

附表:1、供精单位备案表

2、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

3、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表

4、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发放使用汇总表                         

附件1:供精单位备案表(1).docx
附件2: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1).docx
附件3: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表(1).docx
附件4:河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发放使用汇总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