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培育力度,根据《2021年长葛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实施方案》要求,遴选具有一定种植规模、文化程度较高、科学种植意识和能力强、乐于助人的种植户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村级申报、乡级把关,县级审核,在全市12个镇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能手中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60户(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科技示范主体统计表
特此予以公示。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