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规范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工作秩序,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权益,市城乡规划中心牵头拟定了《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 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长葛市城乡规划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辉;电话:0374—6268166;电子邮箱:cgghxnjc@163.com;地址:新区葛天大道5号楼10楼1006室;邮编:461500)。
附件:(点击下载)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 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