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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 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18 08: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规范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工作秩序,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权益,市城乡规划中心牵头拟定了《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 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长葛市城乡规划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辉;电话:0374—6268166;电子邮箱:cgghxnjc@163.com;地址:新区葛天大道5号楼10楼1006室;邮编:461500)。

 

附件:(点击下载)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长葛市加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服务管理规定(试 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