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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相对人常见违法风险点处罚依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0-26 03: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逾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三、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丢失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