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省委省政府环境督查

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11批督察许昌市252号)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7 04: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22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第9批督察许昌市252号)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长葛市环保局、坡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察组转办问题

长葛市坡胡镇长葛市恒光热电厂厂区道路积灰扬尘严重,建筑渣土无防护措施。

二、企业基本情况 

“长葛市坡胡镇长葛市恒光热电厂”全称为长葛市恒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位于长葛市坡胡镇水磨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275838719X4,生产工艺:生物质→锅炉→汽轮机→电网

该项目于2006年6月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进行技改文号:豫发改能源[2006]728号2017年5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件编号:9141108275838719X4001P。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11月22日,长葛市环境保护局、坡胡镇人民政府对长葛市恒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根据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其每天安排专人,定时对厂区清扫两次,洒水四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安排专人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保持地面整洁,已经不存在厂区道路积灰扬尘严重情况。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厂区内有建筑渣土。

四、整改处理情况

11月22日,长葛市环保局对长葛市恒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一是加强厂区卫生管理,增加清扫、洒水、冲洗频次,减少厂区积尘现象;二是强化物料管理,合理规划物料存放,及时入棚,不得露天存放。

五、追责情况

  该公司环境问题轻微,及时改正,故不启动问责程序。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确保给周围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