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9批许昌D20181119001)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商务局、公安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针对举报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长葛市金英路与长社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有一个很大的停车场,停车场内有一个黑加油站点,气味很大,也查过,但是没有效果。
二、企业基本情况
长葛市金英路与长社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停车场负责人董永学,男,196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户籍地:长葛市金桥办事处,现住:长葛市107国道锦绣春城1号楼3楼东户,大学毕业后在长葛市金英路与长社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经营停车场至今。
2016年7月董永学在停车场院内非法经营柴油,商务局联合公安局对其查处取缔,并将储油罐注沙封口,长葛市公安局按非法经营立案侦查,2016年7月29日,董永学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长葛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9月17日长葛市公安局按非法经营罪将董永学移送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应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20日长葛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与公安局民警一同到达现场核实,从上午一直到晚上近12点钟进行全程监视后未发现原黑加油站点有新的违法行为。现场不存在“气味很大”情况。
四、整改处理情况
群众举报黑加油站点情况不属实。
五、追责情况
群众举报黑加油站点情况不属实,不启动问责程序。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商务、公安部门继续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取缔力度,严防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对新生的黑加油站(点),要坚决杜绝在萌芽状态,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