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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4批许昌D20181114024) 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0 11: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8年11月14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4批许昌D20181114024)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辖区政府、环保局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针对举报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长葛市官亭一中附近有几家枣晶厂,生产废料倒入双洎河污染河水,晚上还排放有气味的气体

二、企业基本情况

经排查,长葛市官亭一中附近共有两家以枣为主要原料的香精、香料加工厂。一是长葛市万花香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佛耳湖镇(原官亭乡)文化路139号,主要产品:香精、香料;二是许昌市华宝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位于长葛市佛耳湖镇车站街东段,主要产品:香精。两厂生产工艺均为:原材料—浸提—浓缩—过滤—成品包装。全部于2016年12月经现状评估,整改完成后通过环保备案。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应两家香精香料厂生产废料倒入双洎河污染河水不属实;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气味的气体属实

2018年11月15日,现场检查时两厂均处于正常生产中。两厂主要设施设备为天然气锅炉、提纯浓缩设施,其生产过程中产排污环节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提纯浓缩工序有机工艺废气和枣渣固废,无生产废水产生。枣渣固废正常生产时长葛市万花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每天产生约200kg,许昌市华宝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每天产生约200kg,均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长葛市万花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废料一部分用于附近村民农田施肥,一部分外售活性炭厂用作生产原料,许昌市华宝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废料全部用于农田施肥。经对两家企业附近无名沟渠及道路两侧排查,并走访附近村民,无倾倒枣渣(废料)现象;项目提纯浓缩工序有机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一定气味。根据企业检测结果,其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要求;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配套建设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企业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限值。

四、整改处理情况 

虽然两家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规定排放标准,但仍对附近群众有一定影响。对此,长葛市环保局分别向两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密闭,尽可能减少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并加强厂区管理,对原材料、废渣等有可能产生气味的原材料进行密闭保存,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两家企业承诺于11月19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内容。

五、追责情况

无。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长葛市《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5号)文件要求,长葛市环保局和佛耳湖镇政府切实加强监管,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分包到区,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理整改及时,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