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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案件(第4批许昌D20181114046) 调查处理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0 11: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1月14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4批许昌D20181114046)后,长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局、石象镇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处理。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长葛市石象镇坡徐村三组有一饭店,从饭店门前向东一直走到头,路南边红色大门内有一炼铝锭厂,晚上10点以后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二、企业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铝锭厂位于长葛市石象镇坡徐村3组,该厂大门朝北,其厂西是居民户,厂东、南、北是农田。业主为张金保,其于2018年11月8日建设了一台地锅炉,11月11日开始进行废铝(星)熔炼铝锭生产,主要工艺是:铝星、熔化、倒入磨具—铝锭成品。2018年11月13日,因群众举报,被镇、村干部责令拆除,11月14日上午拆除到位。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1月13日,长葛市环保局环保投诉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石象镇坡徐村3组非法炼铝污染环境后,长葛市环保局立即联合石象镇镇府及坡徐村委调查处理。经现场确认举报情况属实,该厂无任何工商、环保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根据《许昌市全面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许环攻坚办[2017]34号)和《长葛市关于关闭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通知》(长环攻坚办[2017]8号)文件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拆除设施设备、清除原料,并安排专人对拆除情况进行监督,11月14日上午,该厂已按要求全部拆除到位。

11月14日夜,长葛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与石象镇镇府坡徐村支部书记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厂内无生产设备和原料,无生产迹象。

四、追责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河南省、许昌市关于关闭取缔“散乱污”文件要求及《长葛市2018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长环攻坚[2018]33号),充分发挥“一长三员”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不断加大“散乱污”违法企业整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整治取缔到位,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

 

 

                                  2018年11年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