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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民政局夯实监督管理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创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1-02 07: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是推进清廉长葛建设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一、把准政治方向,明确创建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推进在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提高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进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二、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社会组织在成立登记时,社会组织负责人需同步签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员情况调查表》,将党建工作纳入前置程序,实现“党建入章”。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原则,广大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开展监督、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市485家社会组织共建立党支部25家,建立联合党支部2家,其余社会组织全部实现了下派党建指导员制度。通过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突出政治功能与强化服务功能,让社会组织党组织体系强起来、党员干部队伍强起来、党的工作强起来,夯实社会组织清廉建设的思想基础。

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前审查。制定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登记程序。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监管。一是出台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健全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制度,从严加强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年检。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核。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了由近三十家机关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职能作用,多部门合力监管。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微信公众号“民政微语”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三)开展专项监管活动,提升专项监管质量。一是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通过不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实地检查。2023年对52家社会组织开展随机检查,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对照“僵尸型”社会组织标准,完成撤销社会组织38家。三是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推进我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