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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做好民辅警夏季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10 09: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强民辅警夏季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民辅警执勤执法伤亡事故的发生。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部署勤务,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强民辅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执勤民辅警路面执勤执法的安全。

一、提高防护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大队强调民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教育民辅警学习实用防护知识,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教育民辅警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等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务必做到谨慎、小心,主动落实好安全防护要求,避免人身受到危害。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提高民辅警在执勤执法中的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安全防护,规范执勤执法。大队要求各中队认真查找自身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存在的安全防护隐患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提高主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并在工作生活中多互相提醒、常自检自查,坚决杜绝因执勤执法警示标志标牌摆放不到位,事故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为切实把民警安全防护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制定了各项安全防护制度。如民警上路巡逻执勤执法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同时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巡逻车必须开启警示灯,对动态违法行为一律带至安全地带进行处理。在事故现场处理过程中,要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现场勘查工作,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警车要停放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并开启警灯,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防止其他车辆冲入事故现场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三、完善后勤保障,加强装备管理。大队建立健全装备档案、检查制度,切实做好后勤保障,提升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效果。一是完善车辆保养、维修档案,对车辆方向、制动和轮胎等安全系统及警灯、警笛等进行每月定期检查,车辆定责到具体人员,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第一时间到修理厂进行维修调整,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不定期开展警用装备配备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防护装备是否正确使用,是否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督促一线民辅警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不仅对佩戴装备的齐全程度进行检查,同时对装备是否能正常使用进行检查,要求民辅警对自身执勤执法用的反光衣、肩灯、手台、执法记录仪、摄录像机等安全防护装备保管到位、维护到位,存在损坏需要更换、维修的及时协调更换、维修和补充,并要求在执勤执法中备齐单警装备、规范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酒精呼吸测试仪等警用执法装备,及时采集固定违法证据,有效提升交通违法整治效果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