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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5-16 06: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查找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交通管理大队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执勤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一、加强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大队不定期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执法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对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各项规定要求。同时,通过剖析执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记录不规范现象,结合目前开展的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要求,突出警示教育,增强民辅警自身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提升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管理力度,提升使用频率。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要求民辅警上路执勤执法、事故先期处置、车辆查验等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现场执法记录仪;民辅警在上岗前要提前检查仪器,看电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正常等,对出现故障的记录仪要及时申请更换,并做好记录,大队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好备用仪器,做到随时能够调换、随调随用;执勤民辅警在查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前应开启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活动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与警务工作无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音视频资料,严禁外借非警务人员;下班后要及时传输到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及存储设备保存。

三、深化使用力度,完善证据材料。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系统学习《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河南省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记录工作管理规定》,使每名执法人员明确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规范,同时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完善录音录像资料,夯实证据基础,以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发挥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作用,夯实证据基础,真正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大队不定期开展执法记录仪检查,重点检查民辅警是否佩戴执法记录仪、是否存在执勤执法未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大队督导组定期不定期深入路面一线,对执法记录仪佩戴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擅自删除留存音像资料或音像资料保存不全、损坏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中队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