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确保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合格,水利局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落实监督责任,规范管理程序,强化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着重过程控制,盯死抓牢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各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落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对工程进度、质量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实时掌握工程建设质量动态情况,对各参建单位的履职行为、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和要求。二是强化过程控制。所有施工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见证取样复检工作,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实行退场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规范、设计要求等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旁站监理,同时要求内业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今年以来,共清退不合格材料2批次,整改工程质量隐患3处。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加大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尤其对涉及工程安全的基础处理、主体结构、土方回填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符合检测条件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针对监督检查、检测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参建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共填写现场监督记录表8份,发现问题31个,监督整改问题31个,整改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