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禁燃禁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与协同合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老城镇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为进一步研究部署禁燃禁放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各方力量,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
二是加强安全防控,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监管和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各村(社区)利用村村通广播、横幅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召开广播会等多种形式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商户和居民进行宣传、摸排。多部门联动,派出所、应急办、市场所、宣传等部门等形成联动机制,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抓实抓细,宣传到位。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实行严格奖惩。督查各村(社区)宣传广播落实情况、流动宣传车情况、条幅悬挂情况、禁燃禁放公告张贴情况。督查所有商户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违法储存、违法运输等情况。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凡对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举报的,经查证核实后处罚。
老城镇开展禁燃禁放工作,旨在有效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