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各社区、各部门要进行全面、深入的经常性摸底排查,每半月要认真组织一次不稳定因素的全面排查。建立不稳定问题排查调处台账,认真梳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加以解决。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健全稳定预警机制建设。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工作,为开展工作争取主动。派出所、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专业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搜集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建立三级信息网络,强化基层情报信息工作,由办事处综治办牵头,每半月召开一次社区、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同志联席会,对稳定工作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后,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报告。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依法果断处置。
(四)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