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长兴办事处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强化领导,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 办事处党工委、政府高度重视,从办事处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各社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利用LED显示屏轮流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10条,张贴公告10余处,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利用移动云MAS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2000余条。
三、强化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结合实际,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电话。进一步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力度,发动群众提供身边的线索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四、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对辖区近年来的苗头性案件进行梳理,整合相关线索,落实责任,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彻底防范或打击一方“乡霸”、“村霸”等,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
下一步,长兴办事处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专项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