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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耳湖镇全面推行镇村两级路长、河长责任制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07 09: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有“河长”,路有“路长”。新春伊始,佛耳湖镇全面推行镇村两级路长、河长责任制,目前镇村两级路长、河长人员各就各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成效初显。

年后上班第一天,《佛耳湖镇机关干部路长制、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佛耳湖镇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原则,推行机关干部路长、河长责任制,实现对全域道路、河流管理保护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全面提升镇域整体人居环境,实现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全体班子成员、各农业区区长、站所室机关干部为镇级主次道路路长、各河段河长,全体路长为所包道路建、养、管、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全体河长为所包河段流域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全体路长、河长负责做好所包道路、河段的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向道路、河段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河段管理日常巡查,并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与落实工作。

结合我镇徒步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机制,《方案》对路长、河长主要任务、分包线路、每周巡路、巡河次数、问题发现及整改条数都做了详细的要求,同时对活动成效设立考核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