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林波带队,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亮、市委常委李晓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兆武陪同。
检查组到许昌裕同印刷公司、增福镇段黄庄村,分别了解工业项目和村庄规划情况。
2019年5月1日《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颁布实施至今五年多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我市积极贯彻《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强化了城乡执法监督核实,向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努力奋进。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我市《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城乡规划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等单位及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执行《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检查组要求,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注重城乡统筹和规划的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要持续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强化规划依法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要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做好环保、交通、消防、电力等专项规划前期的充分对接,加强协作、超前谋划,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让群众了解规划、认识规划、遵守规划。同时,要广泛收集各单位及人大代表就贯彻落实《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意见建议,促进《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