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长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长葛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长葛市2022年决算(草案)和2023年元至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长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长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关于确定长葛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并依法作出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接受辞职事项和相关人事任免,向接受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亮,副主任高民生、贾兆武、张保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姜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国贤,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吴星,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五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松太,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办)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等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