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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长葛市政务服务中心 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0-28 08: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精神,推动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各政务服务部门认真梳理形成了《2024年度长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现予公布。《负面清单》之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长葛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事项进驻工作,严禁“明进暗不进”。若出现法律法规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负面清单》的,各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2024年度长葛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放管服小组 负面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