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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9-29 09:4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精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水毁农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重建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提高粮食产能核心目标, 通过实施土壤改良措施,着力提升耕地地力,耕地质量要恢复或超过灾前水平,保证正常农业生产需要,夯实粮食稳产增产根基。

二、目标任务

重点对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区受灾的增福镇、佛耳湖镇、大周镇、董村镇、古桥镇、南席镇6个镇部分村通过增施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等措施,打破土壤板结、疏松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地力提升。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

计划对受灾的增福镇、佛耳湖镇、大周镇、董村镇、古桥镇、南席镇进行地力提升,项目总面积为65650亩,总投资550万元。其中涉及增福镇6个行政村238亩,佛耳湖镇14个行政村1938亩,大周镇27个行政村13812亩、古桥镇28个行政村11087亩,南席镇31个行政村16950亩,董村镇15个行政村21625亩。

四、实施内容

1.采购土壤调理剂300吨,涉及董村镇15个行政村20000亩,每亩地增施土壤调理剂15公斤。

2.采购有机肥3652吨,实施面积45650亩,每亩地增施有机肥80公斤。涉及增福镇6个行政村238亩实施有机肥19吨,佛耳湖镇14个行政村1938亩实施有机肥155吨,大周镇27个行政村13812亩实施有机肥1105吨,古桥镇28个行政村11087亩实施有机肥887吨,南席镇31个行政村16950亩实施有机肥1356吨,董村镇6个行政村1625亩实施有机肥130吨。

五、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镇村对拟实施面积进行统计,确定实施区域,编制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完成项目有关招标工作。

各镇对拟实施区域种植户进行调查统计,进行公示,确定实施地块、种植户及种植面积。

完成物资采购和发放,并统计造册。

3、项目验收:

依照发放清册,对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完善实施资料及报账手续。

六、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镇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承担任务量和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细化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物资发放组织管理,监督物资发放到位。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构建覆盖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的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豫灾后重建办〔2022〕3 号)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管理资金,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健全工作档案,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

三是严格质量监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项目镇村全程参与工程监督,推行市、镇、村三级监督制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