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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志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结余资金)遴选联合体成员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9-23 11: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长葛市农业农村局于 2024年9月19日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关于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结余资金)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为确保承揽项目质量,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结余资金)

1.2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增施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等措施对长葛市水毁高标准农田应急修复项目区内受损农田进行地力提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3项目金额:5500000.00元;

1.4交付 (服务、完工) 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1.5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

二、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供应商所投标的肥料应当是具有肥料登记证的产品,提供《肥料登记证》。

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三、遴选报名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到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18室领取遴选报名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

4.3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18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及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将在《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志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4-2516197

地址: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