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等工作程序,拟确定下列单位为长葛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长葛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共7天。
受理电话:0374-2585111。
附件:1、拟新增长葛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拟新增长葛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长葛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