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要求有关规定,经审查河南省横舟地产有限公司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
如上述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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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