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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长葛市璞园置业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6-03 03: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要求有关规定,经审查长葛市璞园置业有限公司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如上述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咨询及监督电话:0374—6896318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