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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葛市增福镇大户陈社区新区医院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联合体成员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15 02: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依据长葛市增福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3日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关于长葛市增福镇大户陈社区新区医院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为确保承揽项目质量,特向社会公开遴选联合体成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4〕GZ013号

1.2项目名称:长葛市增福镇大户陈社区新区医院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1.3建设地点:长葛市劳动路以西、颖川路以北。

1.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用地面积为12896.64平方米(约19.34亩)。计划建设安置房 314 套。项目总建筑面积43857.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97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882.83 平方米。

1.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长葛市增福镇大户陈社区新区医院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验收等工作。

1.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6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估算金额为 14971.39万元。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费率为100%,以经政府财政评审部门评审价(财政部门不评审部分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准价,最终合同价为中标企业的投标费率乘以财政评审价(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工程施工总承包部分招标控制价为133297290.31元。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9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期: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近三年财务状况(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施工机械设备: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2.2.2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近三年财务状况(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必须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2.3.信誉要求

2.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三、遴选报名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到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18室领取遴选报名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7时30分。

4.3、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18室。

4.4如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以及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将在《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正兴建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4-2516197

地址: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

                                    长葛市正兴建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项目遴选附件最新版(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