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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2-29 04: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打造消费维权品牌,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各单位应按照《河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示范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自测自评后上报,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将在媒体上公示。商贸类企业原则上应加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发动,认真审核,于2月29日前把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过章的pdf件上报长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邮箱:cgxx6116315@126.com, 联系电话:6116315

附件:1.河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示范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区域、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申报表

3.“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书

4.“放心消费创建”公开承诺

 

 

 

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2024226

 

 

 

 

 

 

 

 

 

 

 

 

 

 

 

 

 


附件 2

创建级放心消费示范区域、企业(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如无可不填)

 

申报类型

示范、景、园、乡 );示企业单位( );消费维权服务站(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络电话

 

辖区监管所及联络人

 

联络电话

 

 

 

申报主体意见

(附:创建主体概况、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详细内容另附页)

 

立的条件, 特申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级创建办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注:此表由申报主体填写,审核批准后,县级市级创建办各留存一份

 

附件 3

  “放心消费创建”承诺表

   承诺主体(签章):   承诺日期:

申报主体名称

 

 

 

联系电话

 

 

主要生产经

 

 

 

 

 

 

 

 

 

 

 

 

 

承诺事项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组织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商品的知识,并提供消费指导,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整洁、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权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严把商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保证商品质量,不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对已售出的商品及时召回。

六、规范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格欺诈,不做虚假广告,不夸大商品作用,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不欺骗消费者。

七、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快速处理消费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纠纷。

 

附件 4:

“放心消费创建”公开承诺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本店(主体名称)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组织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商品的知识,并提供消费指导,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整洁、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权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严把商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证商品质量,不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对已售出的商品及时召回。

六、规范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格欺诈,不做虚假广告,不夸大商品作用,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欺骗消费者。

七、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快速处理消费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