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葛市鑫晟城镇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9日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关于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采用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为确保承揽项目质量,特向社会公开遴选联合体成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
1.2 建设地点: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1.3项目内容: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人行步道原步砖及基层拆除,新做灰土垫层、混凝土垫层、上铺透水砖步砖及盲道砖,新做花岗岩道牙及树池,局部新修雨水口及埋置混凝土管等。
1.4招标控制价:3412284.01元
1.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2.信誉要求:
2.2.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2.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三、遴选报名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到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18室领取遴选报名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4.3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18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及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将在《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正兴建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4-2516197
地址: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
长葛市正兴建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