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拟对一目标公司进行收购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分别为收购项目提供本次的专项财务尽职调查服务和资产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目标企业简介
目标企业2023年7月在长葛市注册成立,目标企业拟出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服务需求
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需求:
对目标企业进行入场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税务事项、财务影响等。
资产评估服务需求:
对目标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核实其真实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为我公司投资项目有关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报价及付费
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报价要求参照: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11】2374号文为依据进行商搓。
资产评估服务报价要求参照:以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2009】199号文为依据进行商搓。
如该收购业务中止或收购失败原则上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四、参选资格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持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或其他监管机构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比选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18时00分到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05室领取遴选报名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8月17日9时00分。
3、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1705 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及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地址:长葛市东区三号楼14楼
长葛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