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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发改委 长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长葛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试运行价格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6 04: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葛市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2〕17号)工作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更新新能源电动车等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关于制定长葛市新能源出租汽车试运行价格的有关批示,拟定了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试运行价格,标准如下:

1.基本运价:起步价6元/2公里。

2.车公里运价:每公里运价1.5元。

3.时距并计:正常营运时,当车速低10公里/小时(含0公里)的情况下,除继续按照里程计价外,同时低速和怠速时间进行累计。按前5分钟免费,超过5分钟,按1元/5分钟标准叠加计费。

4.空驶费。单程载客行驶超过7公里以后,每公里运价为2元。

5.夜间运价。晚22:00至次日凌晨5:00为夜间,起步价不变,每公里运价2元。

6.取消1元/车次的燃料附加费.

7.取消等候费。

双燃料巡游出租汽车参照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试运行价格执行。

巡游出租汽车应当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以元为计算单位。运价以整元计,不足一元的部分不再收取。

巡游出租汽车应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明价格标准,或随车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详细价格标准表。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7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拟定试运行价格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长葛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6123393  

电子邮箱:cgwjgg@126.com

 

长葛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6897100  

电子邮箱:cgsygsbgs@126.com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