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长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先后入选全国综合实力、工业、科技创新、投资潜力、发展潜力、绿色发展、治理能力、农产品数字化、新型城镇化质量、中国县级市品牌等10个“全国百强县(市)”;入选2022年度全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省司法厅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试点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获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入选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区,2022年中国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百强。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立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长葛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全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4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定期督察,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85%,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推进、问题楼盘等遗留问题事项中涉法涉诉法律事务40多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30余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5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44件,各项建议、提案办复率及满意率均达到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督办国务院及省政府“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279件,“豫快办”问题线索23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2次,开展案卷评查活动2次,实现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处罚备案。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审查。全年共审查24份文件13份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42条,重大处罚案件备案81件。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出优化,放出活力。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的1184项调整为2160项。全部事项法定时限52645天,实际承诺天数5545天,时限压缩比89.47%。二是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向基层延伸。镇(街道)级事项总应录入数为2464项,已完成录入2464项,完成率100%;村(社区)级事项总应录入数为12903项,已完成录入12903项,完成率100%。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2021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和整改工作,梳理问题61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持续推进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实现“一项一码”、“一网办理”;三是着力构建激励诚信、惩戒失信和奖励协同三大机制。在“信用长葛”及“信用许昌”平台,上传“双公示”及各类信息680余万条,公示信用承诺25万余条。在“信用许昌”平台反馈联合奖惩案例1907条。
持续开展“六项对接”活动60余场,累计现场签约金额30.12亿元,落地23亿元。协同镇办两区对疫情期间“白名单”企业闭环生产做好指导和服务,白名单企业中正常生产245家(停工企业14家),能够实现闭环生产235家,企业员工45071人,到岗41036人,到岗率91.05%。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增强执法温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效能。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0余场次,组织执法人员集中理论学习活动140余场次,集中理论测试12场次。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4场次,各类宣传活动430余次。在许昌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三等奖”,市城管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2年行政复议案件26件,行政应诉案件8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5件,全年出庭率81.25%,达到法治政府要求的80%出庭目标,行政机关及法制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62次83人。
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76件,调解成功率达99%;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4件。积极推进“阳光信访”,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99.45%,群众满意度99.45%。落实“13710”工作机制,交办初信初访案件128起,化解123起,初信初访案件一次性化解率达到了96.09%。中央联席办第一批、第二批交办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共计252起,省联席办交办难案24起,全部化解上报完毕。
三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引领社会治理。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抓实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主体班11期培训各级党员干部1822人次。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余万份。70个社区(村)创建许昌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古桥镇刘李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后河镇闫楼社区、增福镇增福社区、大周镇后吴社区荣获“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长葛市司法局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交通执法大队荣获许昌市和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税务局被评为“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在全市形成了良好法治社会环境。
六、建立府院联动长效机制、推动争议化解
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长葛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解决。对省反馈督办的8起案件,按照“一问题一专班”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深入挖掘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对账销号,8起案件全部按时办结。
七、坚持多措并举,确保试点工作成效
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梳理“四项清单”。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实行行政指导20773次,其中融入行政处罚227次,免罚和减罚案件365起,涉及金额7万余元。组织开展行政指导专题培训20场次,选取20余件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有力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市的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抓得不够实。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各级法治建设目标,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改善执法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