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切实加强全市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进一步提升工程运行质量,确保工程长期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牵头拟订了《长葛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从发布之日起至4月9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长葛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方式。
(联系人:范根华;电话:7010037;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农业农村局805房间;电子邮箱:cgntjs@126.com)
长葛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