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相关行业部门:
为切实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长葛市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调整使用计划》(长财〔2021〕46号)文件要求,经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批复(详见附表),并就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项目质量关,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程序进行报批和备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目标。
二、严格程序,公开透明。项目批复后,要通过规定形式公开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规模、资金来源及监督电话等相关公示公告信息;依法应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及实行工程监理制的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及监理制有关规定执行;未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时机,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施工进度,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拨付资金,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长葛市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实施项目汇总表
2021年11月1日
长葛市2021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实施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