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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2021〕第24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11 09: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保障长葛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  劳动路  长社路 以南、 规划丰收路以西 解放路 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长葛市金桥办事处金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尚桥镇秦公庙社区居民委员会、木掀刘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发布后,由我市人民政府委托金桥办事处、和尚桥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发展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长葛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长葛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