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专家队伍,根据《2021年许昌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许农业〔2021〕51号)和《2021年长葛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级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出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等作为我市优秀的示范主体。依托5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在我市12个镇需遴选出60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标准
(一)遴选条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60户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作为我市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示范作用好和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能力强,能推动示范应用农业主推技术等实用技术,以提升其科学种植水平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种植水平较高,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种植粮食作物80亩以上)填写申报表,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进行申报,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由区域站择优推荐,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后,遴选结果在长葛市政府网进行公示。
2、农技人员要以区域站为单位对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书,对口精准开展农业服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3、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农村局登记造册进行备案。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农技指导员为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参加我市农业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
2、优先获得新品种、主推技术开展试验、示范;
3、享受物化技术补贴;
4、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履行义务
1、自愿以“生产田”为示范田提供必要的试验、示范和生产条件,配合农技人员按要求开展新品种、主推技术做好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农业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农业新技术、选用主导品种。1户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周边20个左右的农户推广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3、按要求下载使用“云上智农”APP,记录农事信息,为农技人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五)申报资格审查及申报材料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承包经营协议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长葛市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申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截止申报。
(七)联系方式
五个区域站:
古桥区域站联系人:郭彦东 联系电话13782323322
石象区域站联系人:张宪成 联系电话13837410648
老城区域站联系人:程小龙 联系电话19943999196
石固区域站联系人:段海松 联系电话13937456600
增幅区域站联系人:王继民 联系电话13839023986
农业农村局
科教科联系人:秦关召 张慧娟
联系电话:7010021
联系地址:长葛市新区政府2号楼837室
附:长葛市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
长葛市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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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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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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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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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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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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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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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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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收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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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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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经营主体)签字 |
本主体申请列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认真履行示范主体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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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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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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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核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