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9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拟定了《长葛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长葛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栗晓辉;电话:0374—6110317;电子邮箱:cgsgtj@163.com;地址:新区葛天大道8号楼六楼608室;邮编:461500)。
附件:(点击下载)长葛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