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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2018、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5-14 04: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发展,保障肉食品市场的正常供给,维护市场及肉食品价格的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许财预[2018]21号)、《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许财预[2019]22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许财预指[2019]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生猪产业现状,特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奖励资金来源

根据许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许财预[2018]21号)、《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许财预[2019]22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许财预指[2019]269号)下达的资金,20182019年我市分别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74万元、625万元,共计1099万元。

二、使用方向

坚持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主要用于规模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规模生猪养殖场出栏奖补,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防疫服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总体原则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奖励资金当年使用如有结余转下年使用。

()奖励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奖励资金的管理严格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专款专用,引导生产”的原则。

() 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或20182019年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规模生猪养殖场不享受奖励资金。

四、奖励资金的用途及分配使用计划

()对全市规模生猪养殖场的圈舍改造(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进行补贴,计划使用529万元。

1、补贴对象:提出申请的规模生猪养殖场。

2、补贴项目:新建、改扩建规模生猪养殖场的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等。

3、方法步骤:实行自愿原则前提下,规模生猪养殖场提交申请,报畜牧局党组研究决定。生产设施、设备建成验收合格后,对所购置的设备进行补贴,土建部分由企业自筹。

4、补贴标准:对新建、改扩建规模生猪养殖场的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等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以政府采购招投标结果进行补贴,最高补贴80万元。

5、资金拨付:规模生猪养殖场的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安装验收合格后拨付中央补贴资金。

()对流通加工环节(屠宰企业)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贷款贴息,计划使用120万元。

1、补贴对象:全市日屠宰能力500头以上,冷库 200 吨以上的流通加工环节生猪屠宰加工厂。

2、补贴项目:购置安装生猪屠宰线设备、冷库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购买冷藏车辆、贷款贴息。

3、方法步骤:实行自愿原则前提下,由屠宰加工企业提出申请,报畜牧局党组研究决定。

4、补贴标准:对购置安装生猪屠宰线设备、冷库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冷藏车、贷款贴息等项目进行补贴,补贴的金额以政府采购招投标结果进行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5、资金拨付:生猪屠宰线设备、冷库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冷藏车补贴资金以政府招投标结果补贴中央资金,验收合格后拨付中央补贴资金。

()生猪养殖场(户)出栏奖励,计划使用400万元。

20182019年出栏达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奖励,出栏数以长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检疫电子出栏统计数为准。

()用于防疫服务费支出50万元。

    主要用于生猪流调监测、瘦肉精检测、疫病防控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计划支出50万元。

五、实施步骤

()全市规模生猪养殖场的圈舍改造(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计划202012月底完成。

()对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购买冷藏车辆、贷款贴息,计划202012月底完成。

()规模生猪养殖场出栏奖励,计划 20209月底完成。

()防疫服务费拨付,计划12月底完成。

六、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畜牧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对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加强档案管理。市畜牧部门对获得奖补资金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养殖场(户)的名称、负责人、所在地、规模等情况,做到每个场有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坚持公开透明。市畜牧部门要对各项奖励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养猪场真正了解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要对列入奖补范围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奖励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和挪用。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对相关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长葛市畜牧局        长葛市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长葛市2018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使用计划

 

填报单位:长葛市畜牧局(章)  长葛市财政局(章)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投资

规模

(万元)

其中:

奖励资金

(万元)

备注

全市合计

 

 

 

1099

 

小计

 

 

 

1099

 

 

项目1:规模生猪养殖场的圈舍改造

生产设施设备、场区消毒设施

 

529

 

 

项目2:流通加工环节(屠宰企业)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购置安装生猪屠宰线设备、冷库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购买冷藏车辆进行补贴、贷款贴息

 

120

 

 

项目3:规模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出栏奖励

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出栏奖励

 

400

 

 

项目4:防疫服务

   主要用于生猪流调监测、瘦肉精检测、疫病防控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