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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葛市消费扶贫产品认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3-02 0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局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 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由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对长葛市民生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审核,该合作社申请产品(小米、西红柿、苦瓜、黑豆、精品小番茄)符合消费扶贫产品认定条件,现予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从2020年3月2日起,共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市扶贫办反映。

联系电话:0374-275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