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间的产业联接、要素联接和利益联接,促进长葛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我市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荐认定工作。并将《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农集群办〔2019〕1号)予以公示,望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胡松林,李晓霞。
联系电话:0374-7010031。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1、《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