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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葛市委 长葛市人民政府 印发《长葛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0-08 10: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发〔201821

 

 

 

中共长葛市委   长葛市人民政府

印发《长葛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委和办事处,市产业聚集区、大周产业聚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长各单位:

现将《长葛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葛市委   

长葛市人民政府     

                                 2018929


 

 

长葛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明确2018—2020年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

书,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许昌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许发〔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2020年,全市现行扶贫标准下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户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贫困户家庭做到有学上,有房住,饭吃好,衣穿

暖,病易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100 %;危房改造率达到

100 %。全市各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宽带率、农村电网覆盖率、安全饮水覆盖率、广播电视覆盖率均达到100 %;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特色主导产业对贫困人口辐射带动能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 年度目标。结合许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的脱贫滚动计划,2018年,实现2210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2019年,实现808名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1790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政策兜底实现脱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此期间,加大对新增贫困人口及返贫人口的关注力度,确保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攻坚对象

(一) 聚焦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攻坚。加大对贫困人口超过15人的非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20182019年,6个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市财政2018年新安排200万元,2019年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提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等。统筹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脱贫需要。省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要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优先倾斜,到2020年,实现21个脱贫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农村集体经济全覆盖。深入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调整结对帮扶关系,实现规模以上企业与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一对一结对帮扶。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二) 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攻坚。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是脱贫攻坚的突出难点和攻坚重点,要全面摸清底数,实施动态管理,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1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合线工作,确保每年农村低保线高于脱贫线。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对失能或半失能等特困人员优先提供集中托养服务,提高托养标准,改善托养条件。积极探索和推行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快建立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等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对需要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建立长期缴费激励补助机制。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提高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政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市残联,各镇

(三) 聚焦结对帮扶攻坚。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县工作的实施意见》(豫

脱贫组〔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2020年,长葛市帮扶脱贫任务重的桐柏县。要树立全省脱贫攻坚一盘棋的思想,弘扬协作精神,成立帮扶办公室,加强对接沟通,制定帮扶方案,找准帮扶切入点,调动各方资源,细化帮扶举措,想方设法帮助桐柏县2019年顺利摘帽脱贫,2020年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立足全市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帮扶县实际需求,细化帮扶措施,推进项目实施,通过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基础建设、社会参与、业务交流等途径,帮助桐柏县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带动一批群众就业、援建一批基础设施输送一批优秀人才,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结对帮扶,确保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桐柏县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全部稳定脱贫。认真落实长脱贫组办〔201826号文件《关于4个办事处结对帮扶四个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分别由4个办事处结对帮扶佛耳湖镇、董村镇、石象镇、南席镇,帮助被帮扶镇发展一批促进经济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加收入的特色优势产业,帮助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安置贫困群众就业。到2020年以前,实现被帮扶镇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责任单位:市结对帮扶办公室、市扶贫办、帮扶桐柏县对口单位、各镇(办)

三、重点工作

(一) 打好四场硬仗,构建稳定增收机制。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构建长效稳定脱贫机制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力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四场硬仗,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长增收、稳脱贫的新机制。

1. 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各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养殖、乡村旅游、轻工制造、电子商务等脱贫

产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

1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扶贫。以石象种业小镇为依托,成立种业联盟,大力发展种子产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助推产业扶贫。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大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力度,支持脱贫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立足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大力发展生态林果、花卉苗

木、食用菌、优质小麦、蔬菜等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和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作用,选择1—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支持企业建立产业扶贫基地(或扶贫车间),引导和带动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经营,分享农业产业链条收益。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力度,每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70 %用于支持脱贫村或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不断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整合农林、畜牧、林业、科技、供销等涉农部门人才、技术资源,组建农业产业扶贫服务团,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选准脱贫路径,发展脱贫产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村培育和发展1—2个优势特色产业、1—2个新型经济主体,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意的贫困户有1—2项稳定的增收门路,每户贫困户都能覆盖12项产业扶贫收益。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畜产品服务中心、市林业发展中心、市邮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各镇

2 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坚持建用并举,着力帮扶有特色、有产业、有需求的村建立电商营销企业或网点。积极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中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脱贫村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要把服务网点延伸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新模式,组织开展各镇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等活动,推动建立上联生产基地、下联零售终端的稳定产销链条。深化我市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新培育电商扶贫示范村6个,电商进农村示范服务网点累计达到10个;2019年,新培育电商扶贫示范村8个,电商进农村示范服务网点累计达到20个;2020年,累计建成电商扶贫示范村24个,电商进农村示范服务网点累计达到50个。对有能力和发展电商意愿的贫困户全部免费培训,帮助其通过电商平合创业就业。在有电商发展条件的村,每村培育1个以上电商致富带头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电商现场观摩或电商扶贫专项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镇

3 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加强全域光伏扶贫项目的后期管理和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带贫协议,明确收益时限和金额,确保贫困群众享受到长期稳定的光伏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市扶贫办,各镇(办)

4 加快推进旅游扶贫。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特色餐饮等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培育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等新的扶贫业态,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就业增收。利用后河镇陉山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引入扶贫开发,吸纳附近群众就近就业;依托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沿线民俗村、生态村、特色小镇等建设,培育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和采摘游带贫项目,组织和动员旅游企业与旅游扶贫重点村结对帮扶,帮助编制发展规划、宣传推介旅游线路,提高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知名度;到2019年,将旅游扶贫重点村纳入全市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扶贫精品线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跨区域旅游线路为链接的乡村旅游扶贫新局面,推动旅游扶贫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各镇

5 加快推进科技扶贫。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

2018年,选派10名科技特派员,为各村培训500名左右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本土技术带头人、农村致富能手;2019年选派15名科技特派员,实现脱贫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全覆盖,帮助贫困户选准扶贫产业,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市场信息对接等指导服务,切实帮扶贫困

村、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畜产品服务中心、市林业发展中心、市扶贫办,各镇

(6) 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指导性意见,引导群众通过资源流转、资金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抓好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份量化等工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带贫助贫能力。2018年实现30 % 村集体经济全覆盖,且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和带贫能力进一步增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改办、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各镇

2. 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及培训意愿,建立完善工作信息台账。开展跨区域就业合作,以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载体,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切实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最大限度开展适宜乡村发展的保洁保绿、互助养老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和支持扶贫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开展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免费技工教育,每年对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有受训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人员推荐就业。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还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下乡创业,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2018年,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 %以上,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有受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 %以上;2019年,转移就业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 %,加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活动为切入点,引导和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乡镇、到农村建设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就近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废弃厂院、农房等闲置资源,因地制推进创业小院”“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发展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增收稳的扶贫产业,创新设置弹性就业岗,最大限度吸收贫困群众就业。到2020年,每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建成45个扶贫就业创业基地或创业小院,实现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有项目、实现就业有门路。加强扶贫就业创业基地的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预防和化解扶贫产业各类风险。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林局、市扶贫办,各镇

3. 打好金融扶贫硬仗。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逐年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获贷率。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加强再贷款管理,打通落实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借鉴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经验,引导和鼓励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村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的扶贫产业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增加贷款余额,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规范企贷带贫模式,2018年,基本实现镇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2019—2020年,实现贷款意愿且符合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人行、市农商银行、市农行、市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各镇

4. 打好生态扶贫硬仗。新增或调整天然林、国家储备

林、公益林护林员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到2020年,为贫困人口提供100个护林员岗位,护林员岗位可以和农村护路员结合,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奖补资金,优先支持脱贫村开展造林绿化,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就业增收脱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积极推进果树进村活动。  

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各镇

(二) 推进四个行动,织密兜牢民生底线

1. 推进健康扶贫行动。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保帮扶计划、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扶贫保险兜底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覆盖。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市政府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并且在报销过程中不设起付门槛,在本市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尚桥贫困人口在中医院)住院医疗总费用报销达到100 %,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报销达到

90 %。持有慢性病卡的贫困人口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与所鉴定病种相关医疗总费用报销达到

90 %,没有慢性病就医卡而患有符合《许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病种的贫困人口,参加慢性病鉴定时免去鉴定所发生的一切检查费用。贫困人口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达到

90 %。村卫生室就诊使用基本药物的药费由签约医师配送享受镇级卫生院门诊报销待遇。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强化大病集中救治、疾病建档立卡户应急救助等帮扶措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增加到27种,重特大疾病医疗门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 %。继续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培养力度,确保每一个脱贫村拥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深入开展大病专项救治行动,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贫困人口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患病贫困人员的自我保健能力。实施贫困人口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开展百医保百村”“贫困人口免费用药、知名专家走基层送健康义诊活动等健康扶贫专项行动。2018年,对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等9种大病的贫困人口集中救治率100 %,慢性病签约服务率100 %2019年,实现9种大病集中救治达到100 %,慢性病签约服务覆盖所有贫困人口。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慢病、重病患者应治尽治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各镇

2. 推进教育扶贫行动。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完善资助管理系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突出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招聘特岗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开展支教和教师交流,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

2018—2020年,投入500万元支持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镇(办)

3. 推进扶贫助残行动。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继续开辟残疾人办证

绿色通道,实现贫困残疾人在申领自愿的原则下应办全办;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完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新模式,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2018年,建成市级托养中心1个;2019

年,建成镇级托养中心2个;2020年,实现有集中托养意愿的重度残疾人应托尽托。结合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建档立卡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采用多种形式优先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和救助。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行动,依托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实施动态管理,满足建档立卡残疾人辅具适配需求,适配率达到100 %。开展贫困

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行动,对出行困难的贫困重度

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2018年实现改造288户;到

2020年,实现改造全覆盖。实施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组织开展阳光助残扶贫行动,发动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各镇

4. 推进危房改造扶贫行动。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的动态比对审核,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和资金补助标准,对照贫困户脱贫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2018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C级、D级农村危房改造282户,基本完成全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019年、2020年,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巩固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成果。同时,开展农村特困群体危房集中改造试点,探索建立群众接受、形式灵活、资源节约、保障有力的危房改造新路径。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镇

(三) 实施四大工程,筑牢夯实基础条件

1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发挥镇政府主体责任,统筹使用涉农整合资金推动实施行政村与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全面实现农村公路连通成网。2018—2020年,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50公里,全面提升贫困村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达到外通内联、通村达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客车通达目标,显著提升农村道路运输条件,全市道路运输发展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镇

2. 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采取新建、改造、管网延伸、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按照全面实施农村自来水工程,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的原则,对农村供水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针对工程老化失修等问题,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健全工程运行管理。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创新区城水质监测工作,切实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从严规范水质检测,完善维修养护、水费征收、消毒运行等机制,强化基层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各镇

3. 实施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工程。加快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全面完成电网脱贫改造任务。2019—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脱贫攻坚政策和投资安排,巩固提升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加强农村扶贫产业电力保障,增强农业减灾抗灾能力。深入实施网络扶贫,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市工信委、各镇

4. 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实施农村六改一增工程,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试点,扩大垃圾分类收

集、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范围,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实现分类收集全覆盖,扩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试点范围;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农改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创建办,各镇

(四) 开展四项活动,激发内生脱贫动力

1. 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活

动,推动三分之一的村创建省级文明村、三分之一的村创建市级文明村、三分之一的村创建县级文明村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激发内生脱贫动力,着力解决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推进农村移风易

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红白喜事标准,引导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摈弃大操大办、互相攀比、人情消费、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陋习,倡导丧事简办、喜事新办,全面推动乡风民风建设。推进农村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条途径,引导农民要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树立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道德取向。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公婆”“美德

少年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道德影响力和感染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铲乡霸、除村恶为抓手,集中打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农村黑恶势力。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现象,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教堂)等行为,确保农村政治生态更清明,社会更和谐、群众更安全。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委、市妇联、市司法局、市人行,各镇

2. 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按照六个一要求,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有奖竞猜、农村集会等为载体,深

入广泛地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和解读,让贫困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让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执行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3. 开展典型培育活动。按照贫困对象精准、基础设施配套、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发展有力、公用事业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宜居、村民生活宽裕、乡村风貌文明的标准,开展扶贫开发先进村培育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村发展产业、率先脱贫典型经验,带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推进,2018—2020年,每年培育先进村3—5个。

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

除、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到脱贫村或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就业的支持政策。积极发现和挖掘扶贫一线涌现的脱贫先进典型、帮扶先进典型、驻村先进典型、扶贫系统先进典型、精准脱贫成功案例等,举办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先进事迹,树立自主脱贫光荣、参与脱贫事业可赞的价值导向。2018—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长葛脱贫攻坚奖评选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奖励。对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秀的党员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形成重基层、重一线、重实践的用人导向。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脱贫大决战等专栏、专题,集中反映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和扶贫干部的感人事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公益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各镇

4. 开展志智双扶活动。坚持志智双扶,加强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创作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推进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劳务补助、生产奖补、以工代赈、建立扶志超市、量化积分等措施,把贫困群众享受的资产收益、公益捐助与劳动积分挂钩,引导和提高贫困群众自主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效防止政策养懒汉。开展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图书下乡等流动文化服务,充分发挥文化扶贫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每年每个行政村免费演出4场以上戏剧或电影,每年每镇创排1部大型扶贫文艺作品,3—5个小型扶贫文艺作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 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市镇级书记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围绕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四个行动”“四大工程”“四项活动,建立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县级领导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和镇承担具体落实责任。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压实级主体、部门协调、乡村实施、驻村帮扶、督查巡查等责任,各镇党委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签订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每年正式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脱贫攻坚期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及部分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干部要接政策规定保持相对稳定;对于工作不适应、不担当、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及时调整。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各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力量,突出抓好区委书记、区长及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区、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彻落实队员当代表、単位作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积极开展驻村结对帮扶,严格落实选派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期入村调研、开展工作等制度。切实发挥好民主人士、工商联、爱心企业等优势和作用,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二) 创新机制,提升实效。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贯彻学习中央和省、许昌市脱贫攻坚最新决策部署,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脱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适时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月例会或现场观摩活动,掌握工作节点进度,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市委书记遍访贫困村,镇党委书记、区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遍访贫困户。认真落实每周二扶贫日活动,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确保扶贫日工作实效。建立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巡查机制,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活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市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调度会,对重要工作及时调度安排。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全市扶贫系统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及时受理解决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三) 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坚持政府投入主体主导

作用,新增财力、新增政府债券优先用于脱贫攻坚领域,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资金投入规模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且投入增幅高于上级

资金投入增幅。2018年,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300万元,

20196680万元、20207100万元。结合年度减贫计划

和群众实际需要,以产业发展、到户增收、小额信贷等项目为重点,抓好扶贫项目前期筛选、可行性论证、储备等,确保扶贫项目库真实可靠、科学可行。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落实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支出进度周报制度和每月25资金拨付日制度,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支出比例达到92 %以上。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各镇

(四) 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明显好转。加强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戒走过场改进督查考核方式,完善工作推进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活动。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扶贫领域巡察全覆盖,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对发生涉贫作风问题的镇村和单位,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制定全市脱贫攻坚三年培训计划,采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方式,开展分级分层分类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工作能力。2018年,对市、镇、村扶贫干部全部轮训一遍,2019—2020年,实现攻坚期内脱贫攻坚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各镇

(五) 强化落实,提高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水平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解决最底线需求,避免对贫困户造成福利陷阱,引起新的社会不公。严把脱贫识别退出关,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将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按时退出;每年组织开展1次脱贫成效

回头看活动,指导帮扶脱贫村、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高度关注返贫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管理,有效防止脱贫不实、脱贫不稳问题;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对已脱贫人(稳定脱贫除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村联系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政府务风险、社会风险等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坚持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以乡振兴现固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六) 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

度,每年开展各镇党委政府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市直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办法,明确指标体系,量化评分标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兼顾脱贫成果巩固情况,不搞一考定终身。建立常态化的约谈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

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且考核等次为的镇和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的镇和市直单位,第一年进行约谈,主要领导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镇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加强对脱贫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扶贫干部要落实好津贴补贴,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委、市扶贫办、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组,各镇


 

 

 

 

 

 

 

 

 

 

 

 

 

 

 

 

 

 

 

 

 

 

 

 

 

 

 

 

 

 

 

 

 

 

 

 

 

 

 

 

 

 

中共长葛市委办公室              2018929日印发

                                (共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