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脱贫组办〔2018〕3号
关于印发《长葛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长葛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镇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葛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长葛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
工 作 要 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扶贫工作持续攻坚克难的一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许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许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治,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
2.目标任务。在保持现有良好工作态势的基础上,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取得新成效,农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能力得到新提升,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实现新转变,确保完成3000人贫困人口减贫年度计划,贫困发生率从现有的0.83%下降至0.31%。
二、夯实扶贫基础
3.加强精准识别信息管理。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把动态识别的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系统,把通过精准帮扶,达标脱贫条件的贫困户予以退出,实现应纳尽纳,应退慎退。加强教育、住建、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衔接、比对修正和分析应用,及时更新数据,加强实时监控和调度,确保扶贫基础数据精准。
4.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组干部责任落实,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借助2018年村级换届选举有利时机,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切实提升日常管理、发展经济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5.合理调配帮扶力量。调整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每名组长负责一个村,不允许兼任多个责任组组长,脱贫责任组组长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合理调配帮扶力量,原则上一个单位分包一个村或同一镇的邻近村,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村后,统一接受村级脱贫责任组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有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三、提升帮扶实效
6.不折不扣落实扶贫政策。结合贫困户实际,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补贴、危房改造等7大项23条行业扶贫政策。加强教育扶贫,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实施健康扶贫,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政策全覆盖;加强社会保障,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标准,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动态合一;积极探索农村危房集中改造或多渠道住房保障方式,加快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完成32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般脱贫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做到脱贫不脱政策;标注稳定脱贫条件的脱贫户,不再享受相关政策。
7.强力推进产业扶贫。以“千企帮千村”活动为载体,按照“就地就近、优势互补”原则,调整完善结对帮扶关系,建立帮扶企业名录库,实施台账管理。引导帮扶企业依托资源禀赋,结合群众发展意愿,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拓宽增收渠道。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车间(基地)建设,探索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分配机制。
8.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风险防控和产业支撑体系,通过户贷户用、企贷带贫模式,提高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扩大金融扶贫政策覆盖面,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
9.突出抓好就业扶贫。巩固和提升“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的特色服务模式,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力争实现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愿望劳动力的参训率和就业率双双达到80%。积极开发交通协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各类用人单位提供爱心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贫困残疾人培训力度,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1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为重点,加大村内道路、标准化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户貌为主攻方向,加快改善农村人居、贫困户家居环境。
11.创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性意见,引导群众通过资源流转、资金入股、合作经营、财政项目转化等方式,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抓好身份确认、股份量化等工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带贫助贫能力。2018年实现30%以上非贫困村有集体经济,以后逐年增长。
12.推进社会扶贫。完善社会组织动员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发挥好工商联和社会爱心人士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动员爱心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扶贫志愿者、爱心人士等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企业和爱心人士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组织信息发布,推动需求对接;办好2018年“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汇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攻坚的帮扶力量,着力构建“大扶贫大脱贫”工作格局。
13.加大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认真总结、及时推广精准扶贫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持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解读和普及工作,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注重发现基层扶贫干部先进事迹,挖掘扶贫领域先进典型事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4.坚持志智双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自强思想教育,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加强情感交流交融,激发内生脱贫动力,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
四、抓好项目建设
15.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政府投入主体主导作用,新增财力、新增政府债券优先用于脱贫攻坚。足额安排本级扶贫资金投入,2018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增幅达到17%以上。
16.规范扶贫项目建设。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着重实施一批产业发展、设施改善、技能提升和促进长效增收的扶贫项目,确保入库项目真实可靠、科学可行。及早安排、精准谋划2018年扶贫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前期筛选、可行性论证、储备等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完成招标,9月底前建成完工,10月底前完成验收,资金拨付率达到92%以上。
17.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招投标、资金拨付等信息公告公示制度,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天。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监管实效。
五、加强作风建设
18.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从严考核监督要求不够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19.强化干部培训。根据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实际需要,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干、能打胜仗的专业扶贫队伍。
20.畅通诉求渠道。健全扶贫信息公示公开制度,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健全涉贫舆情处置反馈机制,建立完善舆情管控体系,对涉贫事件,第一时间发声,掌握舆论主导权。
六、强化推进措施
21.严格督查考核。有效整合督查巡查力量,统筹结合交叉互查、驻点剖析、联合督查等方式,注重日常工作评价,提高督查巡查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2.加强正向激励。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扶贫一线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形成重基层、重一线、重实践的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落实生活补贴,提高政治待遇,充分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构建长效机制
23.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精准退出,防止急躁症和拖延症,防止弄虚作假、算账脱贫、数字脱贫,实现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从注重目标完成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脱贫退出。
24.完善兜底保障制度。聚焦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穷尽手段也不能实现自主脱贫的特殊群体,健全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福利保障、灾害救助等兜底保障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逐步改善镇敬老院基本条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无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进行集体供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5.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树立“跳出扶贫抓扶贫”的思想,把脱贫攻坚与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强基层党组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非贫困村、边缘户发展,防止出现新的区域分化、贫富分化。
26.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风险忧患意识,对新建、扩建的产业扶贫项目要科学谋划、反复论证、精准落地,防止盲目跟风,避免造成次生贫困;持续完善金融扶贫贷款细则,严格落实扶贫贷款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制度,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全面落实风险补偿金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及时启动风险熔断、补偿代偿等机制,有效降低呆账坏账发生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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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