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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对长葛市金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章程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1-17 0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暂行)》(豫政金〔2015〕144号)等文件规定,经对长葛市金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报的变更申请材料审核,本次变更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拟同意该公司变更以下事项。现对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变更股权股东。由原河南中万北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2.1359%(3310万元)、唐晓艳持股6.99%(720万元)、李伟奇持股6.505%(670万元)、蔡美云持股2.379%(245万元),变更为河南汇鸿盛泰固废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8.0097%(4945万元)。

二、变更章程。上述事项变更后,调整章程相应内容。

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异议,请自公示起七日内向我办举报。
  公示期: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4-2513005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长葛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