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优秀青年干部培养工程
笔试奖励加分情况公示
为了确保笔试成绩的公平、公正,经请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广泛征求我市相关部门意见,长葛市优秀青年干部培养工程资格审查小组研究决定,奖励加分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奖励加分是指工作以后所受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具体包括: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各种单项工作、比赛类、论文类、作品类等奖励不予加分。
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表彰奖励只以各级党委、政府等国家机关以及所属工作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的表彰决定、证书为依据。证书发放机关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认定为国家级,加10分;国家各部委与人社部联合及省委、省政府的,认定为省级,加8分;省直机关与人社厅联合及许昌市委、政府的,认定为市级,加4分;许昌市直机关与许昌市人社局联合及长葛市委、政府的,认定为县级,加2分。
三、奖励加分必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没有表彰文件的,不予加分。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加分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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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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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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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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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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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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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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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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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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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全省
优秀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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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社厅、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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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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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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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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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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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市
优秀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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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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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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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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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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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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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全市
优秀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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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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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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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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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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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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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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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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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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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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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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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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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
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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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委、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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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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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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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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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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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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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委、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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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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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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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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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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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优秀
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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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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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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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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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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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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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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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社局、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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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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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期为3天(1月3日—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欢迎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189853。
长葛市优秀青年干部培养工程资格审查小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