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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信息时间:2012-08-08 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对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内容和质量奖的评审作了详细的说明,为组织追求卓越绩效提供了评审规范。

本细则用于指导开展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和追求卓越绩效的各类组织,指导组织提高其整体绩效和能力,也可就追求卓越绩效方面指导组织进行自我评价和外部对组织的评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

GB/Z 19579-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T 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GBT190002008GBT195802012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标准。

3.1 关键因素 

影响组织/被评审组织(以下统称组织)运作方式的重要特性。

3.2 关键主题  

满足标准核心要求的强项或改进机会,是不止一个条款或类目(交叉)所共有的,特别是在申奖组织的关键因素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或是满足标准的核心价值观。

3.3 方法  

组织为满足卓越绩效标准的要求而采取的手段和方式,及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3.4 展开  

应对卓越绩效标准中的条目要求时,某项方法被应用的程度。对展开的评价基于方法在组织的相关部门所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3.5 学习  

通过评价、研究、体验和创新来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在卓越绩效标准中包括了两类不同的学习,即组织的学习和个人的学习。组织的学习是通过研究开发、评价与改进循环、员工和顾客的创意和意见、最佳做法的分享以及标杆分析而实现的;个人的学习是通过教育、培训以及促进个人成长的发展机会而实现的。

3.6 整合  

实现计划、过程、信息、资源决策、行动、结果和分析的融合,以支持关键的组织目标。“整合”的含义比“校准”更高,只有当绩效管理系统的各个构成部分都成为充分互联的单位运作时,才能够实现有效的整合。

3.7 绩效水平      

用有意义的测量尺度得出的数字信息来代替或者表示组织的结果和绩效。绩效水平容许评价与过去的绩效、预计目标和适当的对比相关联。

3.8 趋势  

显示组织的结果的变化方向和速率的数字信息。趋势反映了组织绩效的时间次序。

3.9 对比    

申奖组织的结果与其他组织的结果对比情况如何。对比可以用作竞争对手、提供相似产品和服务的组织、行业平均水平或者是组织最高等级之间的结果。成熟的组织应该有助于确定什么对比是最有意义的。

3.10 联系

与组织简介、过程条款和申奖组织提供的结果中所确认的重要顾客、产品和服务、市场、过程,以及行动计划绩效要求的关联。

3.11 优势/强项     

可以看作组织成功达到其目标的重要方法、展开、学习、整合,以及调准或水平、趋势和联系因素。

3.12 改进机会  

可以看作约束组织的成功的方法、展开、学习、整合,以及调准或水平、趋势、对比和联系因素的弱点或者差距。

3.13 评审  

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识别申奖组织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而进行的评价和评分,评审分为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3.14 材料评审  

评审组对申请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提交的自评报告等资料依据评定标准进行文本审核的过程。

3.15 现场评审  

评审组在材料评审的基础上,依据评定标准对申请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进行实地核查、评价的过程。

3.16 独立评审  

 在材料评审过程中,每位评审员按照评定标准独立开展的全项目评价过程。

3.17 合议评审  

独立评审完成后,材料评审组进行集中评议并达成一致的过程。

3.18 一致性评审  

为提高现场评审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而首先安排对某家被评审组织进行评审。

3.19 评审专家组 

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为开展评审组建的专家队伍。

4 评审实施细则

4.1 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是质量奖评审过程的第一阶段,分为独立评审与合议评审两个步骤。质量奖评审工作秘书处根据申奖者的数量及所涉及的行业,制定材料评审计划,组建评审组,确定组长及组员,也可安排每位评审员参与一个或多个组织的材料独立评审。评审员在材料评审阶段应完成对申奖组织的书面评分以及基于标准评价出来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4.1.1 独立评审

为确保对申奖组织材料评审的客观、全面和公正性,评审小组对每份申报材料安排1位主评审员和若干位副评审员分别独立地进行资料的阅读和评审,在独立评审阶段必须保证不少于24小时的时间进行评审工作。

4.1.1.1 核对评审资料

评审前检查评审资料,主要包括组织的组织概述、自评报告、申请材料、评分表等(以秘书处给出的材料清单为准)是否齐全。

4.1.1.2 回顾和熟悉标准

a)    回顾长葛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的核心价值观和重要概念;

b) 回顾长葛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

c) 回顾长葛市市长质量奖评分标准和评分指南。

4.1.1.3 全面掌握评分薄和阅读、了解申请材料及自评报告

在正式开展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价前,评审员必须掌握评分薄的格式、内容和要求。阅读全部的申请表、组织简介、自评报告,其他申报材料、着重标出记录下申奖组织的关键主题、关键过程和结果等

4.1.1.4 材料独立评审过程

a) 阅读全部申报材料,复读“组织概述”,列出关键的经营/组织因素,了解对于组织最重要的方面,对申报组织有个总体印象;

b) 逐条目编写条目工作表”:阅读每个条目的准则要求和申奖组织的申报材料(自评报告),列出最相关的关键因素;

c) 逐条编写评语,指出其优势和改进机会,给出得分百分比(按照标准规定均以5%为评分区间间隔)

d) 主评审员还应依据逐条评语,归纳撰写“综合评语”,包括:

最重要的优势或最佳实践与结果(对其他组织具有潜在价值);

最显著的机会、担忧、劣势或差距。

4.1.2 合议评审

4.1.2.1 由秘书处组织,集中各材料评审小组进行合议评审。

4.1.2.2 由各评审组组长组织各评审组进行讨论和协商,交流各自的关键因素、评语和评分情况,依照申报材料、关键因素、评价准则和评分指南处理分歧,形成统一认识。

4.1.2.3 在各评审组内的评审员间开展充分的讨论,对材料独立评审的结论: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各条款评分的不同点进行合议,确保评语中指出的优势和改进机会与评价准则的主要要求和组织的关键因素密切相关。

4.1.2.4 各组对所评审的申请材料按标准中各条款的评分进行通过合议后更改:更高的等级/相同等级/降低等级。最后确定申奖组织的材料评审的统一得分,形成《材料评审合议评分表》。

4.1.2.5 各组组长完成合议评审报告——申奖组织材料评审报告。

4.2 材料评审末次会议

4.2.1 秘书处组织召开材料评审末次会议。

4.2.2 听取各组组长介绍对申奖组织材料评审的情况,形成进入现场评审组织的一致意见。

4.2.3 秘书处根据该年度申奖组织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奖组织名单。

4.3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目的是澄清申报材料中的不确定事项,证实申报材料的准确程度。现场评审的评审结果最终决定申奖者的得分以及是否被推荐为获奖组织。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35天。现场评审前,由各组组长编制现场评审计划,包括日程安排、评审部门和内容、评审组成员分工等,经秘书处组织核实,并经申奖组织确认后实行。

4.3.1 召开预备会

预备会议由评审组长组织、主持。

4.3.1.1 明确分工

现场评审组在正式进入现场评审前一天,由评审组长召集评审组全体成员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议,根据评定标准和现场评审计划,明确评审组评审工作分工。

4.3.1.2 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

现场评审日程安排原则上以由组长制定,经秘书处审批和被评审组织同意的 《长葛市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计划》为准,特殊变动或调整应得到秘书处和组织的同意。

4.3.1.3 确定现场评审重点核查项目

现场评审是在材料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组织现场重点核查,为提高工作效率,各评审员依据现场评审计划的分工编制评审核查表,确定现场核查重点,并作好相应的准备。

4.3.1.4 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和要求

评审组长应随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度,对现场评审具体工作分工的安排和内容可予以适当调整,并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及要求。

4.3.2 召开首次会议

4.3.2.1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

4.3.2.2 首次会议要求被评审组织高层领导必须出席,评审组全体成员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出席人员要在“长葛市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首次会议签到表”签名。

4.3.2.3 首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安排在30分钟之内,首次会议的议程和内容一般应包括:

a) 介绍评审组成员;

b) 评审组长说明现场评审的目的、依据和评审方法;

c) 宣读、确认评审计划;

d) 确认评审组需要的组织协助资源、设施和合作;

e) 对被评审组织保守有关机密信息的承诺;

f) 邀请被评审组织领导介绍有关人员和迎接评审工作的情况;

4.3.3 现场参观

4.3.3.1 现场评审主要参观被评审组织的主要设备、设施、产品和场所(包括产品展示场所、核心生产场所等)或评审组指定部分的内容。

4.3.3.2 被评审组织应给予积极配合,安排指定人员(向导)引导评审组完成对组织的现场审核。

4.3.3.3 现场参观属评审过程,评审员可就关注的过程和问题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作核查记录。

4.3.4 分工实施现场评审

4.3.4.1 现场评审原则上按评审计划分组进行,按评审标准中的类目、条目,结合材料评审提出的和组织自评提及的优势/强项和反映的改进机会进行查证评审。

4.3.4.2 在评审工作中,评审员要注意标准的规定、材料评审、组织自评和现场实际执行情况的审查,验证其真实性、系统性和成熟度,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4.3.4.3 根据各个条目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的现场评审情况,与材料评审的条目得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加分或减分,最终确定组织各条目、类目的得分。

4.3.4.4 评审过程中,各评审员要注意及时沟通,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的顺利进行,在评审组织最后撰写结论报告前,要对各条目的评分进行小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并对有争议的结果进行民主表决,确定最后结果。

4.3.5 召开座谈会

4.3.5.1 评审组在已收集了被评审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的现场核查资料,全面的掌握了情况后,为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核实和论证,评审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做好召开座谈会的准备。

4.3.5.2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所有成员、被评审组织的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岗位的部分人员。

4.3.5.3 评审组成员可结合《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内容和有关概念、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引导式的提出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

4.3.5.4 评审组成员和所有参会人员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交流,相互沟通,达到确认事实的目的。

4.3.6 补充调查

4.3.6.1 通过召开座谈会,各评审员分析重点评审内容和分工负责的内容是否有遗漏。

4.3.6.2 需要进一步寻找客观证据的,评审员要进行补充评审调查,以保证评审结论的客观、真实和正确。

4.3.7 形成现场评审结论

4.3.7.1 评审组完成补充调查后,应当根据评审标准形成评审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4.3.7.2 在评审组长的主持下,评审组对标准中的各个条目在组织的运行绩效进行协议讨论,对评审结论达成一致。

4.3.7.3 在评审组长的主持下,评审组对被评审组织卓越绩效模式的运行情况要做出一个恰当的整体评价,以确定现场评审结论。应当就评审中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做出详细的记录。

4.3.8 准备评审结论和报告

4.3.8.1 评审组长在评审组召开末次会议前应组织评审组讨论,并完成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标准中各项条款的最后评分。

4.3.8.2 评审组长主持起草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评审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组织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重点改进机会以及是否推荐为政府质量奖候选组织及理由等评审结论;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包括各类目、条目和总分的得分,最后结论分为“推荐为市长质量奖候选组织”和“不推荐为市长质量奖候选组织”两种。

4.3.8.3 评审总分为1000分,评审组根据评审达成的一致意见评分,作为评审结果得分。

4.3.8.4 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须经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4.3.9 举行末次会议

4.3.9.1 末次会议应由评审组长主持。

4.3.9.2 末次会议由参加首次会议的全体人员的参加,其中组织主要领导人应出席,出席人员要在长葛市市长质量奖现场评审末次会议签到表》签名。

4.3.9.3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宣布现场评审结论和以交流的方式提出现场评审的主要发现,内容一般为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4.3.9.4 评审组听取组织对评审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做好记录。

4.3.9.5 评审组汇报完毕后,征询被评审组织意见。组织如对评审结论存在重大异议的,可现场提供补充证实性材料,评审组经过合议后认为有效并采纳的,可调整评审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进行修正。

4.3.9.6 评审组长宣布末次会议结束即代表现场评审工作的完结。

4.4 评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4.4.1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当对评审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真实性负责。

现场评审末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将现场评审评分表、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初稿)提交给秘书处。

4.4.2 现场评审组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评审报告,并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a) 评审目的;

b) 被评审的组织;

c) 评审组长和成员;

d) 现场评审的日期;

f) 评审标准;

g) 评审总报告(评审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和结论(总得分);

h) 标准中各分项的优势/强项、改进机会。

以上的所有资料和数据评审组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发布和泄漏。现场评审的综合报告、评分薄等资料的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档,应在现场评审结束后七天内由评审组长整理后统一提交给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