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石象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21 2022-11-21 14:47

居住证首次申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1 14: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

办理条件: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时限:15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石象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石象镇石中路888号

联系电话:0374-6691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