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石象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石象镇石中路888号
联系电话:0374-6691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