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户籍属于河南省内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3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大周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联系电话:0374-6666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可跨户籍所在地异地办理。
所需材料:《申领临时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