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大周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21 2022-11-21 15:12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1 1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

办理条件: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大周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联系电话:0374-6666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