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
办理条件: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大周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联系电话:0374-6666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